下乡工作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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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简财建〔xx〕8号、财建〔xx〕10号、财办建〔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4月—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年12月1日—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我县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的6月20日到29日对我县15个乡镇27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25个乡镇,345个行政村,人口35.2万,农村人口约27万,到6月底在我县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48家,截止6月29日,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820台件,销售金额2940万元,共兑付家电下乡产品16630台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397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3%。目前我县实行商家执付和乡审乡兑补贴方式进行兑付,通过商家垫付的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占整个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90%,通过乡审乡兑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为10%。
二、 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没有统一规范的模式,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进销登记资料不统一,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三、 整改情况和对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
1、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国家规定,依法取消了5家销售网点的网点垫付资格。发现一家销售网点对非补贴对象进行补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追回补贴资金2196元。
2、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并计划于7月上旬再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的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3、我们在日常的补贴工作中发现,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 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
根据简财建〔20xx〕8号、财建〔20xx〕10号、财办建〔20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20xx年4月—20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20xx年12月1日—20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20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20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20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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